12月4日,国家卫健委、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将以社区为单位,在基层设立心理咨询室,建设率达80%以上!
一、据有关数据统计,全国患有不同程度心理障碍需要专业人员干预的人数达1.5亿人以上,其中重症者超1600万人。而心理咨询发展却仍处于初级阶段,市场暂未出现爆发式增长。
而国民心理建设一直是国家关注重点。国家卫计委(现卫健委)2015年发布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指出,我国未来需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而本次通知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在社区设置心理咨询室的明确方案,并提出建立健全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并制定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尤其对于心理咨询服务的主体——心理咨询师特别关注。
因而社区的心理咨询室在未来或成大势,成为普通诊所转型的又一方向!
二、试点工作的四大目标
在本次《通知》对社区心理咨询室试点提出了四大目标:
1.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
2.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3.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4.100%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4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利用各种资源,建立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三、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
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由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试点工作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
其涉及面广,下面针对围绕医疗机构和医师相关做如下总结:
1、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
2、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等通过建立心理辅导室或购买服务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
4、卫生健康部门整合资源,在综合医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5、发展社会工作专业队伍,鼓励和支持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
6、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吸引有心理学专业背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服务。综合医院(含中医院)要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
7、研究制订增强岗位吸引力相关政策措施,创新不同人群的服务模式,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再次,加强经费保障。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试点工作,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